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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

工 作 简 讯

第3期(总第50期)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编           2008年3月11日

 

本 期 目 录

 

    О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在京隆重召开

    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的讲话(摘要)

    О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黄晴宜同志的讲话(摘要)

    О卫生部部长陈竺同志的讲话(摘要)

    О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同志的主旨报告(摘要)

    О全社会都来关心和保护妇女的健康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倡议书(摘要)

 

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在京隆重召开


    由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举办的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于2008年3月1~3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黄晴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有关部委、社会团体领导和有关国际组织代表,各省(区、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倡议从现在起到2020年在全国实施妇女健康行动,明确了妇女健康行动的主要任务、分阶段实施的工作目标和主要策略措施。会议强调,要通过实施妇女健康行动,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在会议开幕式上,顾秀莲、黄晴宜、陈竺发表重要讲话,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促进妇女健康、实施妇女健康行动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刘谦代表卫生部作了妇女健康行动主旨发言。

    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代表在发言中高度评价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全国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宣读了中国妇女健康行动倡议书。国家科学技术部副部长刘燕华、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孙志钧、广电总局纪检组长王莉莉、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肖冬在发言中表示,积极支持中国妇女健康行动。

会议结合实际讨论了中国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国内外有关专家就妇女健康主要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北京、深圳代表介绍了有关工作进展和经验。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中国妇女健康行动研讨会规格高、声势大,提出了促进妇女健康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不仅振奋精神、令人鼓舞,还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对于推动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妇社司妇女卫生处供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同志的讲话(摘要)


    充分认识促进妇女健康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妇女是“半边天”,妇女的健康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关系到家庭和谐幸福,并对保证我们民族成为健康的民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妇女健康的特殊地位,应当得到相应的健康保护。建国以来,妇女的健康状况有了非常显著的改善,但是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积极促进妇女健康的均衡改善,这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高度重视维护妇女的健康权益。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今天我们根据国情,强调对妇女实行倾斜的公共政策,对妇女健康权益实行特殊的保护,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社会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促进妇女健康,根本问题和前提条件是依法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母婴保健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多层次、多角度保护妇女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母婴保健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母亲和儿童健康权益的专项法律,对于规范政府、有关部门和母婴保健活动各个主体的行为,提供保健服务,都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在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中,应当充分肯定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但也要看到,这些法律法规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仍然没有严格执行、很好落实。例如一些有毒有害作业环境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并没有根本消除,依法落实妇女保健的各项规定还有很大难度,等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给妇女健康、妇女疾病谱变化带来的影响,切实贯彻执行保护妇女健康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妇女在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和政策环境中健康地生产和生活。

    进一步完善妇女健康的保障政策和工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妇女健康特别是保障妇女健康的基本需求,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肩负起这项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一是加大对妇女健康的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保障妇女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质和正常运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保健机构建设,促进妇女健康事业均衡发展。二是加强贫困妇女的健康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的力度,缓解贫困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困难。一些公共健康服务项目应对贫困地区、贫困妇女逐步实行费用减免或由政府免费提供,推进妇女健康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三是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合作。在政府领导下建立起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有效解决妇女健康的重大问题上来,支持发展妇女健康公益事业,共同推进妇女健康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