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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

工 作 简 讯

第8期(总第55期)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编           2008年5月19日

 

本 期 目 录

 

    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07年工作总结(摘要)

    О江西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О四川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О湖南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О湖北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О陕西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О广西壮族自治区“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项目

2007年工作总结(摘要)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的县(市、区)有1000个,其中1.4%的项目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33.7%的项目县为1000~2000元,32.7%的项目县为2000~3000元,32.2%的项目县高于3000元。项目地区共有乡镇卫生院17221个,其中中心卫生院4930个,72.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接平产。乡级和村级助产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为90.3%和58.2%。

    二、2007年度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孕产妇死亡率:“降消”项目县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39.4/10万,较2006年下降19.4%。13个省区(均指省内项目县,下同)孕产妇死亡率低于40.0/10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孕产妇死亡。高于60.0/10万的有3个省区。与2001年比较,23个项目省份孕产妇死亡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8个省份下降幅度超过50%。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消”项目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平均为0.06‰,只有3个项目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 8个省份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

    3、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降消”项目县住院分娩率平均为86.8%,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7.4%,新法接生率为97.7%,较2006年有所提高。西藏、贵州、云南、新疆、青海、山西等省份住院分娩率较2006年提高10%以上,西藏提高20%以上。住院分娩率在90%以上的有1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贵州、云南住院分娩率较低。新法接生率在98%以上的省份有13个,西藏仅为66.3%。

    4、产前检查覆盖率:“降消”项目县产前检查覆盖率为89.1%,达到或高于90%的省份有12个;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覆盖率达73.3%,较2006年提高3.3%。

    三、项目实施情况

    1、政府重视,加强领导  项目地区政府把实施“降消”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健全项目管理机构,落实配套资金,推动项目工作健康发展。许多项目省还逐级签订了项目工作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如重庆市要求市项目办每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海南省实行孕产妇死亡超标“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山西省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江西、湖南两省分别开展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产科建设合格县市区”活动。各级政府和卫生等部门高度重视“降消”项目,为项目成功实施创造了重要保障条件。

    2. 经费投入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降消”项目经费44149万元,有18个省份安排了地方专项经费,共投入7725.08万元,其中广西、四川、陕西分别投入1541.5万元、1095.3万元、1089.0万元。除此,大部分项目县也安排了项目经费,共投入4178.4万元,其中陕西、广西、河南等省区的县级投入经费较多。

    3、贫困孕产妇救助  1000个项目县的贫困孕产妇受助人数达164.7320万人,占项目县孕产妇的38.6%,救助人数和覆盖面较往年明显提高。“降消”项目救助总金额为34230.65万元。重庆市投入460万元配套经费,结合“降消”项目救助活动,保证所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得到补助和救助;陕西省实行“降消”项目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合,保证了项目县“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

    4、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  经过“降消”项目多年扶持,项目县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急救能力普遍提高。2007年,“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接受转诊孕产妇11.4947万例,其中危重孕产妇3.5026万例,占转诊孕产妇30.5%;抢救孕产妇4.0051万例,抢救成功率为92.7%。

    5、产儿科技术人员培训   项目县把培训县乡级产儿科医务人员作为每年的常规工作,2007年1000个“降消”项目县共举办3632次培训,培训22万人次。除此,乡级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共6186人次,平均进修时间4.1个月;县级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共4192人次,平均进修时间5.5个月。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如针对孕产妇主要死因产科出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设计制作了 “产后出血防治子宫模型”,用于各地进行教学和模拟操作,增强了培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6、监督指导  各项目省共对348个项目县进行了省级监督指导,占项目县的34.8%。河北、安徽、湖北、广西、宁夏对本省区所有项目县进行了督导。各项目省共选派驻县专家1167人,每县平均1.2人。省级专家人均驻县22天,地(市、州)级专家人均驻县26天。

    7、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 “降消”项目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共散发有关宣传材料6.08亿份,开展广播电视宣传或健康知识讲座6.0998万次,张贴宣传标语29万条,书写墙报黑板报11万期。有些项目地区还结合当地传统文化、民风民俗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深受群众欢迎。如青海省一些回族聚居的项目县,当地政府动员阿訇在做礼拜时告诉群众住院分娩好,鼓励孕产妇到医院生孩子,对提高住院分娩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认真落实“降消”项目的政策措施。“降消”项目已实施8年,目前仍有74个项目县的住院分娩率未达到50%,部分项目县的孕产妇死亡率仍居高不下。主要原因之一是当地政府的领导力度不够,卫生行政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责任,有的只是将上级总体方案转发了事,有些地方贫困救助资金没有补助到位。这就直接影响“降消”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大领导力度,把“降消”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扩大贫困救助覆盖面,增加受益人群。国家在2007年项目经费投入中,加大了贫困救助比例。从项目县贫困救助情况看,国家级贫困县救助比例平均为54.2%,其中救助比例低于50%的项目省份有10个;其他贫困县平均为20.4%,其中低于15%的项目省份有8个。这种情况与国家救助政策有一定差距。建议各省将“降消”项目的贫困孕产妇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特困救助等结合起来,扩大贫困救助覆盖面,增加受益人群,使贫困孕产妇均能住院分娩,并得到一定的经济救助。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资金使用计划,以免造成资金沉淀。

    3、建立资金下拨“绿色通道”,增加项目管理经费。由于项目经费须经各级财政转移支付,一些项目县往往在中央财政支付后很长时间不能得到当年的经费,以致影响了人员培训、贫困救助等项目工作。2007年,西藏、甘肃和青海未完全将中央项目经费下拨到项目县。在项目经费的分配中,一些地方未安排专项监督指导工作经费,使项目监督指导、孕产妇死亡评审等工作难以落实。建议各省在财政转移支付中开设“绿色通道”,尽快下达项目经费,并对督导、评审等费用予以专项安排。

    4、强化基层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项目地区省级孕产妇死亡评审显示,可避免死亡占86.1%,不可避免死亡占13.9%。在转诊急救延误中,以医疗保健机构延误处理居多,主要是乡级医疗处理延误。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和知识技能成为能否减少可避免死亡的主要因素。随着住院分娩率的提高,更多的孕产妇到医疗保健机构分娩,这对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项目县虽然每年都进行专业培训和临床进修,但基层的医疗技术水平与实际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各项目省要针对孕产妇死亡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产儿科人员的培训。这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减少计划外生育死亡。项目地区2007年死亡孕产妇中计划外生育占39.6%,有的地方比例还要高一些。“降消”项目县大多地处边远山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超生、躲生现象仍然严重,产前得不到服务,临产时不能及时送往医疗保健机构,使这些妇女承受着生育风险,增加了孕产妇死亡。建议各地政府予以重视,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减少计划外生育引起的孕产妇死亡。


江西省“降消”项目工作简要情况

            

    2007年,江西省55个“降消”项目县的孕产妇死亡率为24.97/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028‰,以县为单位全部控制在1‰以下;住院分娩率达到93.97%。

    各项目县积极推动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加强专项救助资金监管。截至2007年10月,全省救助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70239人,支付救助资金1506.64万元,促进了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同时,开展了逐级培训,省级培训以产科急重症的转诊指征和应急处理为主要内容,举办了两期产科质量提高班;县、乡两级共培训项目管理人员、产儿科技术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10477人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覆盖1643家医疗保健机构。各项目县还选派产儿科人员临床进修1107人次。

    省卫生厅组织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项目县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陆续装备了妊高征监测系统仪、新生儿抢救台等必要设备,目前全省已有114家经市卫生局认定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在全省“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创建工作中,乡级助产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有1062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标准,占全省开展助产服务乡镇卫生院总数的77.1%。江西省还坚持开展了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和项目督导工作,2007年从省、市级医疗保健机构选派55名产科专家到各项目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驻县蹲点指导,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县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省、市级项目督导覆盖了所有项目县,县级督导覆盖了所有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