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日期:
 
妇社司简讯
当前位置:首页>>妇社司简讯>>2009年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

工 作 简 讯

17(总第84)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编          2009年8月25

本 期 目 录

О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О浙江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区(医院)工作
    О佛山市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О江苏省现阶段实施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О第四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颁奖仪式暨2009宋庆龄儿科医学论坛在西宁举行
    О四川省全面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
    О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
    О福建省出台新生儿参加新农合医疗补偿政策
    О宁夏组建各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
    О《健康66条》漫画版面世


 

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8月13~14日,卫生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2009年全国社区卫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等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副部长刘谦出席会议并讲话。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卢祖洵教授作了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报告,天津市、江苏省、西安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作了交流发言。
    这次会议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陈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社区卫生发展取得的成效,指出近些年各地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分析了当前社区卫生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陈竺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的重要交汇点。各地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各地要优先利用好现有基层卫生服务资源,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要按照深化医改近期五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落实地方配套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二是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康复能力的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三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各地要认真落实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实施主体,合理划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职能。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做好宣传和督导检查。四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各地要在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探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大型公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推动医疗保险与社区卫生相衔接等方面进一步探索。
    刘谦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抓好落实,切实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做好内外协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人保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做好卫生系统内部的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卫生工作。二是认真部署,做好宣传培训。各地要统筹深化医改的各项任务,制定好推进社区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落实,年底前社区卫生工作要取得阶段性的效果。三是加强督导,重视检查评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一套考核评价体系,将慢性病管理率、控制率等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以及社区门急诊服务量、医药费用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定期督导和抽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四是要继续推进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各地要继续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各重点联系城市政府也应按照深化医改的有关精神,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综合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分管厅局长、社区卫生主管处长,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区)分管市长(区长)、卫生局长,相关部委和卫生部相关司局代表、有关专家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妇社司社区卫生处供稿)

                          浙江省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区(医院)工作

日前,浙江省卫生厅确定杭州市上城区等9个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5家大医院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区(医院),要求每个区(或医院)重点探索和解决一个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关键问题。

此前,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区(医院)工作的通知》,在各地申报、省卫生厅组织答辩、专家进行可行性方案评审的基础上,确定上述单位为重点联系区(医院)。省卫生厅提出的重点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如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模式、以结果为重点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社区卫生服务集团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医院带县医院协作模式、大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等,均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浙江省开展这项活动,有助于各地更新理念、开拓创新,走出一条以创新带动内涵建设、以创新优化服务模式、以创新提升服务品质的新路子。
                                                                        (浙江省卫生厅妇社处供稿)

 

佛山市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从2009年开始,广东省佛山市每年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口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等指标,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社区常住人口每人不少于18元的标准核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多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为此,今年全市各级财政将投入1.06亿元。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要求,佛山市逐步在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今年启动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建档工作。同时,重点做好以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是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3岁以下儿童每月随访一次,了解老人健康状况,掌握儿童的免疫接种情况,并为育龄妇女提供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妇女病检查;二是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进行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三是对精神病人每月随访一次,进行监护和治疗指导。
                                                        (根据《广东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通讯》摘编)

 

江苏省现阶段实施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综合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的效果,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现阶段在全省实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防治传染病,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该省还根据国家确定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重点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新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
    为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江苏省计划到2011年普及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显缩小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城乡居民均可免费获得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此,该省将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2009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从2009年起,江苏省每年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给予财政专项补助,各级财政对每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标准总计不低于300元,力争到2012年使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同时,利用3年时间为90万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今年年底前完成16.25万人的检查任务;从今年下半年起,为准备怀孕和孕早期的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对24.6万15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乙肝疫苗补种。除此,还要大力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农村无害化厕所改建等工作。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妇社处供稿摘编)

 

第四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颁奖仪式暨2009宋庆龄儿科医学论坛在西宁举行

第四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颁奖仪式暨2009宋庆龄儿科医学论坛于2009年7月2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张文康,青海省委书记强卫等有关领导出席颁奖仪式,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代表,有关医疗机构代表和专家及青海省医务工作者代表等共160余人参加颁奖仪式。
   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由卫生部发起、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旨在表彰儿科医学领域的科研成果,鼓励更多的儿科医务工作者、特别是中青年儿科医务工作者和专家致力于儿科医学的研究工作,促进我国儿科医学事业的发展,以造福全国亿万少年儿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该奖项已成为我国儿科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奖项。荣获第四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和宋庆龄儿科医学成果奖的项目共有10项,除此还有20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及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获得宋庆龄儿科医学组织奖。
    在颁奖仪式之后举行的2009宋庆龄儿科医学论坛上,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和有关医学专家就我国近年来儿科领域的最新医学成果进行了介绍和交流。此次论坛对于“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高层次的儿科医学领域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医疗科研成果的临床应用,推动我国儿科医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又悉,2009年8月10日,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贵阳举行“母婴平安工程”捐赠仪式。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张文康致辞,希望通过“两会”紧密合作,把“母婴平安工程”打造成起点高、立意新、影响大、生命力持久的精品工程,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贵州省卫生厅副厅长杨克勤代表省卫生厅向“两会”为贵州妇幼卫生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要求项目县把“母婴平安工程”做好、做实,为母婴平安、家庭幸福积极做出努力。目前,中国福利会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已投入900多万元用于贵州省的县妇幼保健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各项建设,对降低该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妇社处、贵州省卫生厅妇社处供稿摘编)

 

四川省全面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四川省卫生厅、财政厅、妇联于2009年8月6日在资阳市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工作。21个市(州)的卫生局、财政局、妇联和9个项目县的卫生局、妇联及妇幼保健院有关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会议。省卫生厅、省妇联、省财政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2009年度全省实施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包括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其中,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补助资金为1600.8万元,用于对全省准备怀孕的66.7万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宫颈癌检查项目补助资金为514.5万元,用于对9个县10.5万名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免费检查;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资金为84万元,用于对7个县1.4万名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免费检查。
    省卫生厅副厅长赵晓光希望各地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好组织、经费、人员和设备等保障措施。要求各地从宣传动员、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人性化服务和及时评价反馈信息等重点环节抓好抓实,建立起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出生缺陷和妇女“两癌”防治模式与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
    会上,省卫生厅妇社处就2009年度四川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宫颈癌检查项目两个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四川省卫生厅妇社处供稿)

 

 

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

针对部分地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山东省卫生厅近日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的通知》,从领发、签发、换发、补发和使用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
   通知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省卫生厅统一向卫生部申请与领取,各市卫生局统一向省卫生厅申请与领取。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须指定专人负责领发工作。各市卫生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市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领发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省卫生厅。《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须由省卫生厅备案许可、具备签发资质并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签发,签发时要严格依据分娩记录、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通知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等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前置条件。《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补发,要科学区别、分类进行。对因签发单位原因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原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非因签发单位原因导致无效的,新生儿父母可向原签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原签发单位报经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予换发。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资料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通过本辖区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版并网运行,并进一步健全申订、分发、运输、储存、登记存档和废证处置等日常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各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将新生儿的出生信息输入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实施《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并实现联网打印签发。有关工作人员对新生儿及其监护人提供的个人资料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
                                                                        (山东省卫生厅妇社处供稿)

 

福建省出台新生儿参加新农合医疗补偿政策

福建省日前出台的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把当年农村出生的新生儿(婴儿)随母亲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为落实这项规定,福建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新生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补偿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新生儿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婴儿在2009年7月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进行追溯补偿。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数量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也不再安排相应补助资金。
    通知规定,办理新生儿、婴儿住院费用补偿时,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有效的亲缘关系证明以及代办者身份证明。对于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婴儿,其与父母的亲缘关系以《户口登记薄》为依据;对于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婴儿,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确认亲缘关系的依据。
    通知还规定,住院分娩期间的新生儿应单独建立病例,以便于母亲和新生儿住院费用的统计。目前正在使用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可以增补新生儿、婴儿为参合对象,但在当年保障年度内只能以“XX子或女”作为姓名记录,其住院费用补偿只能以此名字与母亲发生的住院费用合并补偿;进入第二年保障年度,以婴儿姓名为参合对象登记。省卫生厅通知下发前采取新生儿缴纳(或预缴)个人参合费用做法的地区,可继续执行原有规定,最迟2010年应与全省新生儿参合及补偿政策接轨。
                                                               (根据《福建妇幼卫生工作简讯》摘编)

 

宁夏组建各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

为大力传播普及《健康66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全区开展健康教育巡讲专家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组建宁夏各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
    通知提出,巡讲专家评选推荐范围为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宁夏医科大学、解放军第五医院和武警宁夏总队医院,自治区卫生厅直属机构中的医疗、公共卫生、教学及管理人员。自治区级和市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分别选聘专家30名、40名,县级选聘名额由各地自定。评选推荐条件要求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讲演能力,有奉献精神,并能熟练掌握健康科普知识,进行通俗易懂的演讲。职称要求副高或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医学教育、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康复和精神医学等专业。
评选工作在自治区卫生厅领导下由自治区健康教育协会负责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评选程序包括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现场讲演,专家评审等。市、县(市、区)评选出的本级巡讲专家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其签署工作合同,并颁发聘书;评选出的自治区级巡讲专家由自治区健康教育协会与其签署工作合同,由自治区卫生厅颁发聘书。各级所聘巡讲专家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巡讲专家应聘期间要定期到基层免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对不能按规定开展讲座,或讲座效果群众满意度低的,要适时调整,以确保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供稿)

 

《健康66条》漫画版面世

由河北省石家庄市疾控中心编制的《漫画健康》日前出版,令人耳目一新。此书以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李克宁精心制作的66幅健康素养原创漫画为载体,配以66条健康素养顺口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寓教于乐、新颖别致,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的基本要求和《健康66条》的主要内容。这种表现形式有别于单纯的文字宣传和口头宣传,对于广泛深入推广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具有独特的积极作用。此书为石家庄市开展城乡健康素养传播活动的系列教材之一。
                                                                (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供稿)

抄    报:卫生部领导,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分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所,省会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所,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有关医学院校
  抄    送: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办事处
  电 子 版:卫生部网站(
http://www.moh.gov.cn)主页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栏目或妇社司子站
  来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妇社司综合处(100044)
  联系方式:010-68792313,68792321(Fax),E-mail: fsz@mo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