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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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的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21-10-29 17:56 来源:健教室
(1)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2)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
(4)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5)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须查验预防接种证。
(6)儿童监护人应当配合预防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邮编:100050)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附属楼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chinawch@chinawch.org.cn 联系电话:010-62170871 传真:010-62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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