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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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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心对各类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促进研究生的培养和成长,参照国家教委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文件,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与注册

 统招研究生的入学与注册,由科教部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规定及程序进行,达到录取线研究生的政审工作经科教部报妇幼保健中心领导同意后交由综合办负责办理。政审合格后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培训处发放录取通知书,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新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不能按期报到者,凭有关证明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入学后复查发现情况失实或体检不合格等不适于继续学习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时返校,持研究生证报到注册,无故逾期不报到超过两周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来中心做课题的研究生,由导师或所在部室提出带培申请,并详细说明研究生来源、在中心停留时间、参与课题、经费来源、与委培单位是否需签订协议等等情况,经科教部审核报中心主任批准方可接收。在中心作课题期间按照妇幼保健中心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研究生的学籍管理

(一)研究生的学籍管理由科教部负责,为研究生建立学习期间业务档案,包括以下材料:

1、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试卷、体检表、政审表;

2、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3、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4、研究生学习过程中所写的实习报告、工作总结、论文、毕业答辩情况报告表等;

5、研究生发表论文目录;

6、研究生请假、休学、复学、奖惩和年度鉴定材料;

7、研究生必修课程考试卷;

8、毕业鉴定表;

9、学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