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次专家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受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研制工作。2008年11月17-20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次专家研讨会在浙江杭州成功召开,来自湖北、山东、江苏、天津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妇社处、妇幼保健院和相关管理机构以及浙江11个地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的相关管理人员等近4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首先浙江省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邱灵致辞并简要介绍了浙江省的管理情况,妇幼中心主任助理、证件办主任樊延军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及主要内容,与会专家针对证件的发放、换发与补发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一致认为应尽快出台该《管理办法》,以指导和加强各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会议还就如何进行全国《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建设展开重点讨论,为更好加强和规范管理,专家们建议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设覆盖全国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与监督的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