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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下的国家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是全国性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的宗旨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全国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的业务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工作。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介绍
    国际合作项目部主要职能是承担妇幼中心国际合作项目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协调国际组织的项目管理和执行部门、各级项目执行机构间的项目活动;承担项目实施的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的质量监督与评估,为相关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进一步开展妇幼卫生国际合作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和提出可行性建议。
    现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国际合作项目部副主任1名(北京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熟悉卫生工作方针、政策。
    2.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
    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团结同志,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4.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在妇幼卫生相关领域有较高造诣,在研究和解决本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问题上有创新思路和知识储备。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任职资格要求。
    (二)任职资格
    1.熟悉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相关政策法规,有农村卫生或妇幼卫生工作背景且参与过农村卫生或妇幼卫生国际合作项目者优先。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妇幼卫生、公共卫生或卫生管理专业背景。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SPSS等统计分析软件。
    4. 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者具有半年及以上的国外工作、培训经历。
    三、招聘程序
    1.公布信息。
    2.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经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任人选。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1.需提供的材料: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对于单位推荐的人选,请另提供书面推荐意见。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
    4.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89
    联系人:陶然  岳秋玲
    电话:(010)82647826  82647823  82647824
    传真:(010)82647825
    邮箱:hrzp@chinawch.org.cn
    招聘信息发布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中国卫生人才网等网页。《报名登记表》可在http://www.chinawch.org.cn/rlzyc/rczp/201104/t20110414_132936.html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