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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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30 09:03        来源:
  •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我中心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我中心拟录取专业的复试。 

      2.复试工作于3月29日开始,我中心将会把招生专业调剂缺额数量和调剂要求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每场复试开始前我中心将复试工作方案报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院备案。 

      3.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经我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资格按报考同一专业的所有考生综合科目与中心初试设置相同者优先,综合科目相同的考试范围与中心初试综合科目相同者优先,初试科目与综合科目考试范围相同者按总成绩择优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20%,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 

      5.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准备有关材料(详见复试安排及复试通知)。复试小组将对考生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 

      6.复试要求:主要考核考生的表达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及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共70分。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占30分。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将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7.复试组织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远程网络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钉钉”作为备用系统。原则上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均可,复试中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复试中,考务人员可随时暂停复试,要求考生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考生应试环境。 

      在复试过程中不得缩屏(缩小考试屏幕)。 

      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根据复试安排,共同做好网络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我中心联系,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要对考生再次复试或对某复试环节重新复试。 

      8.我中心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9.有关录取。 

      教育部、北京市研招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录取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各单位落实各项招生政策的情况,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录取工作检查会议的审查之后,方可确定为正式录取学生(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部署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0.妇幼中心科教处招生接待电话(010-62170912),电子邮箱:hushichen@chinawch.org.cn;妇幼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电话(010-62170883),举报邮箱:xinfangjubao@chinawch.org.cn;中国疾控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电话(010-58900361);中国疾控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院,邮编:100081。 

      11.有关复试、录取信息,将于近期陆续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ww.chinacdc.cn)“通知公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www.chinawch.org.cn)“中心公告栏”栏目发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科教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据教育部及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我中心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我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远程网络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钉钉平台作为备用系统。 

      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根据复试要求及安排,共同做好网络、系统和硬件设备测试工作。考生如无故不参加设备调试、复试,不与所(中心)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2.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远程复试系统,准备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原则上要求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或1部手机;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在复试过程中不得缩屏(缩小考试屏幕)。 

      5.要有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上半身清晰可见,目视视频录像设备,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佩戴耳饰,严禁使用耳机或离开视频区域等。 

      7.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不得使用复试需要外的任何通信设施设备等。 

      8.考生在网络复试过程中不对复试现场进行录像或截屏,在复试过程中保证现场独立作答,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考生不对外泄露复试过程和考试内容。 

      9.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不得侮辱、诽谤、诬陷复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我中心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若考生对处理结果有意义,可于收到处理通知5日内申请复议。妇幼中心电话:010-62170912;妇幼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室电话:010-62170883;研究生院电话:010-58900341;中国疾控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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