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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事务管理办公室简介

        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件”)的日常工作,包括“证件”的认购、制作、下发、仓储,工本费的催缴及提交使用报告等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证件”的宣传、相关培训与指导;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公安部门,对各地“证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察,提出政策性建议;规划、筹建全国出生医学信息管理系统;受理各地伪假“证件”的技术鉴定及卫生部交办的有关“证件”管理的其他事宜。
    部门职能:
   
1
、受卫生部委托,承担《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三证”)的制作、发运、储存及使用情况报告等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
  2、受卫生部委托,承担“三证”的认购、工本费催办收缴及支付报告工作;可疑假证的鉴定受理等。
  3、省级《母婴保健法》相关证件使用的指导与培训。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各地“三证”使用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5
、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与“三证”管理有关的工作。
       部门电话:010-6429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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