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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完成初稿,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广泛听取各级托幼机构管理人员和保健人员对《规范》的意见,2007年9月17日,卫生部妇社司张德英巡视员、妇幼保健中心儿童保健部王惠珊主任等一行4人赴福建省进行了调研。
   
此次调研就《规范》的整体框架、内容、切实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分别进行了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座谈会。通过座谈,了解到当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各级人员对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需求。各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对《规范》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