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日期: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中心工作>>工作动态>>2018

    受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妇幼中心)中心于2014年开始研究制定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正式印发全国,启动了全国新一轮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新一周期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在评审内容、指标设置和评审方法与第一周期评审相比都有了很大的转变。为保证相关人员对评审标准的理解准确,妇幼中心政研室组织相关专家着手编写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释义,并于2018421-22日在北京召开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释义专家讨论会。妇幼司妇女处副处长王亮、妇幼中心党委副书记张学清、政研室主任罗荣以及来自河北、内蒙、湖南、广东和山西的省市级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王亮副处长及张学清副书记肯定了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与会专家对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释义的范围、原则和具体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评审标准释义将为全国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正确解读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促进自身规范化建设,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提供巨大帮助。

(政研室钟小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