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成立于2005年7月,是妇幼中心的资金管理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预算法》,根据财政部和CDC的要求,承担中心各项资金的规划、管理、监督及核算工作,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目的,为全国的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部门职能:
一、规划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根据财政部和CDC的要求,严格进行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管理及执行工作;
2、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对中心的资金来源和运用进行合理规划、有效使用;
3、参与编制妇幼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管理职能
1、制度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法》;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3)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原则,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2、资产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及使用效益;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监督职能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2、配合审计、纪委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3、监督有关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核算职能
1、财政补助经费的核算;
2、卫生事业专项经费的核算;
3、科研经费的核算;
4、项目经费的核算;
5、中心劳资、公费医疗、住房资金、统计等核算。
五、其他职能
1、接受财政、税务、审计、国家计委、外管局、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2、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财务数据及财务管理建议;
3、及时进行财务数据、问题、建议的上传和有关政策的下达工作;
4、完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处及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10-6217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