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08:44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文件
一、采购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二、采购项目:妇幼健康中心办公OA系统
1.采购数量:OA系统及技术服务一套
2.采购项目内容:
为实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全体职工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内容为:OA系统及技术服务一套,用户数200个。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要求企业实力强、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供应商需通过ISO20000服务认证资质;
8. 供应商需通过ISO27001安全认证资质;
四、响应时须提供的材料:报价清单及相关资质材料。
(一)文件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3.报价文件的封装:供应商须按照询价文件组成的要求制作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含纸质正本一份,纸质副本两份。其中:纸质报价文件装订方式为胶粘装订(皮纹纸封面),封皮需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纸质报价文件密封,封口均加盖印鉴,外包装上均要注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询价时才能启封”的字样,未按本要求投递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
(二)文件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纳税证明(近3个月连续缴纳记录);
4.报价单,需附分项报价明细,并有总计;
5.本项目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类似项目相关的业绩情况(详细说明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可适当进行涉密遮挡)、联系人、电话);
8.关联企业说明;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11.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
3.未提供报价清单及资质材料不全。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下午17点。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2号院科研楼附属楼2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宋凤龙 联系电话:010-62170994
邮箱:songfl@chinawch.org.cn
九、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办公OA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技术需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