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7 - 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教育基本信息(女性篇)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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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孕产期保健基本信息
第七十四条
怀孕满 28 周至不足 37 周的孕妇,如出现腹痛、阴道流
血或流水,提示可能早产,应尽快就医。有早产高危因素的孕
妇应尽早到医院进行预测、评估。
释义:
1. 怀孕满 28 周至不足 37 周为早产,如有阴道少量出血
或血性分泌物,阴道流水并伴有规律宫缩,可能会发生早产,
应尽快就医。因早产儿胎龄小、出生体重低,且多种器官系
统未发育成熟,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比正常新生儿高。
2. 早产常见的原因主要包括:胎膜早破、多胎妊娠、
辅助生殖技术助孕、胎儿及羊水量异常、宫颈机能不全、
母亲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子宫颈手术史、母亲年龄
过小或过大、过度肥胖或消瘦、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同
时,母体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
妊娠期糖尿病、产前出血、严重的心肺疾患、甲状腺疾患,
胎儿出现宫内窘迫等因素均增加早产风险。
3. 有早产高危因素的孕妇,产前检查时应详细向医生说
明病史,包括本次妊娠情况、既往妊娠情况(是否存在晚期流
产或早产史以及其他妊娠期合并症和并发症)、子宫颈手术史、
有无不良嗜好等,以尽早预测、评估早产的风险,积极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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