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教育基本信息(女性篇)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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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教育基本信息 (女性篇)
第八十四条
产后 42 天经检查生殖系统恢复正常后可恢复性生活,但
应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释义:
1. 产妇的生殖器官恢复需要 42 天的时间(即产褥期),
此期间应禁止性生活,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无异常后可恢复
性生活,注意性卫生,预防生殖道感染。如果产妇有恶露
异常、侧切伤口疼痛、产褥感染、产后出血或产后抑郁等
异常情况,要推迟性生活的时间。
2. 产后妇女通常会在产后 4~6 周恢复排卵及月经,哺
乳妇女会相对推迟排卵及月经复潮的时间。大多数排卵发
生在产后第一次月经前,即使月经不复潮,如有性生活也
可能会怀孕。产后一旦怀孕,无论是否终止妊娠,发生
并发症的风险将明显增加,对产妇身体和心理均造成不良
影响。
3. 产后夫妇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哺
乳者以工具避孕为宜,如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避孕
套;不哺乳者可有多种选择,如宫内节育器、复方短效口
服避孕药、皮下埋植剂、避孕套等。高危孕产妇更应严格
避孕,知情选择高效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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